誰是叛亂團體?誰是合法國家?──近代國家論的一章
鄭欽仁◎台灣大學歷史系教授


■否定「叛亂的一省」與兩國論的法依據


七月九日李登輝總統接受「德國之聲」總裁等的訪問,訪問者有「北京政府卻視台灣為『叛離的一省』」云云,而李總統的回答有這樣一句話:「一九九一年修憲以來,已將兩岸關係定位在國家與國家,至少是特殊的國與國的關係,而非一合法政府、一叛亂團體,或一中央政府、一地方政府的『一個中國』的內部關係。所以,您提到北京政府將台灣視為『叛離的一省』,這完全昧於歷史與法律上的事實。」


這一段話就是被媒體指為「兩國論」。但李總統的這一段話有幾項意涵:(一)自一九九一年廢止動員勘亂時期條款以來,不再以北京為叛亂團體,而是國與國的關係、政府與政府的關係;(二)在筆者所引用的這一段話之前李總統指出:自一九九一、九二年修憲以來,憲法已經將統治地域限制在台灣等地,而立法院與國民大會之民意機關選舉、甚至總統與副總統的選舉都在憲法既定範圍內實施,確定了國家主權、人民、領土範圍,具足做為一個國家的條件。國家權力來自台灣人民的授權,國家機構只代表台灣人民;兩者都有其正當性,當然不能接受北京當局的「叛離的一省」或叛亂團體的指控。(三)兩國關係是半世紀的歷史演變的結果,而法律(憲法)的規定,是依照民主的合法程序。李總統沒有去揭穿所謂「人民民主專制」,接受「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王朝」的政治騙局,只是表明台灣的立場,可以說是很厚道。


■中國共產黨的成立與擁軍叛變的事實


然而有關「叛離」或「叛亂」,由歷史的演變究竟如何?民主國家的國家合法性到底根據什麼?當今面對某一些媒體的偏頗、各執一詞之下,有加以澄清之必要;首先看前者。


一九二一年中國共產黨成立,但並不是一開始就擁有軍隊,由於一九二四年第一次「國共合作」,中共參加以蔣介石為司令的中國國民革命軍(中國國民黨軍)。一九二六年北伐開始,不久國共分裂。一九二七年八月一日國民革命軍第四軍中的中共之朱德、周恩來、賀龍及葉挺等率三萬兵在南昌叛變,成立「革命委員會」;這一事件稱作「南昌蜂起」,並以此日、即八月一日做為後來「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建軍節」。


但是這一支軍隊不能對抗國民黨軍,僅僅五天放棄南昌。那一年秋天,利用農民秋收,在各地計劃蜂起;毛澤東在他的故鄉湖南省也指導農民失敗,逃到湖南、江西省境的井岡山。在南昌失敗的朱德部隊也到井岡山合流,遂於一九二八年四月以毛澤東為黨代表、朱德為軍長,成立「中國勞農紅軍第四軍」。


這一支軍隊加上彭德懷在平江造反的部隊、以及鄧小平在廣西造反的部隊,勢力大增,到一九三一年十一月在江西省瑞金成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政府」時還存在。


由於蔣介石的五次剿共,一九三四年十月毛澤東放棄瑞金,走向「長征」;一九三五年十月將政權移到陜西省北部的延安。但「長征」開始時有三十萬人的兵力,沿途一面損失、一面補充,到達目的地時僅有三萬人。


一九三七年七月盧溝橋事件發生,加上中國國內形勢的變化,統一戰線的形成,走向第二次「國共合作」(正式成立在九月二十三日);在這之前的八月二十二日,中共軍編入國民革命軍,成為八路軍與新四軍。


一九四五年中國共產黨有黨員十一萬、正規軍九十萬、民兵二百五十萬,大小邊區政府有十八個。(由於在對日抗戰期間,勢力坐大。)同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但翌年七月內戰開始,一九四七年三月廿四日中共軍改稱「中國人民解放軍」,迄至目前仍延用這個名稱,但其性質是黨的軍隊的性質,並非國家的軍隊。


綜合以上看來,中國共產黨成立後因國共合作而加入國民革命軍,後來引軍變亂,以致有「中國勞農紅軍第四軍」的成立。對日抗戰結束後,紅軍編入國民政府的國民革命軍,成為八路軍與新四軍。第二次大戰結束後,中國走向內戰,中共軍在一九四七年改稱「中國人民解放軍」。不管如何稱呼,從共產黨的立場看來是造反有理的軍隊;從國民黨及政府的立場看來,無疑是叛軍。


■中國共產黨兩次建國,名號不一


以上是針對軍隊的情形加以討論,但中國共產黨曾經有兩次建立「國家」,第一次是成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Chinese Soviet Republic),一九三一~一九三七年。


一九二七年國共分裂,如上文所說的建立紅軍,在各地農村建立蘇維埃政權。一九三一年十一月糾合九個大小不同的蘇維埃政權,在江西省瑞金成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的臨時中央政府。由於國民政府軍的圍剿與內部鬥爭,這個被歷史學家描述為「虛幻的國家」,一九三四年十月其在瑞金的政權被消滅,走向所謂的「長征」(實際上是「流竄」),終於在陜西省延安落腳,仍舊有「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政府」與「紅軍革命軍事委員會」的名號。


一九三五年中國共產黨倡「反蔣抗日」,到三六年改變策略,提出「逼蔣抗日」。這一年十二月發生「西安事變」,蔣介石答應停止內戰,一致抗日,整個方向朝向國共合作發展。翌年,中共提出「連蔣抗日」等條件(二月十日),國民黨三中全會承認「容共抗日」(二月十五~廿二日)。七月十五日共產黨將國共合作宣言送給國民黨,表示團結抗日,取消蘇維埃政府,「蘇維埃共和國」也就消滅。這是中共第一次「建國」。但該政府轉稱「中華民國特區政府」。


這時中日戰爭已經發生,八月廿二日西北的紅軍主力三萬人改編為國民革命軍第八路軍;十月,華中的紅軍部隊也改編成國民革命軍第四軍(新四軍)。但九月廿三日蔣介石發表的談話,事實上是接受中共先前提出的「合作宣言」。中共藉此而認定以第二次國共合作為中心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成立。(參考池田誠等著《圖說中國近代現代史》,法律出版社,1991年11月30日初版第五刷。)


以上之敘述,主要是說明中共在兩次建國中,第一次「建國」的情形。第二次建國為眾所熟知的,即第二次大戰後中國進入內戰,中國共產黨得勢,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毛澤東在北京天安門宣布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這一次的「建國」不再使用蘇維埃共和國名號,但與遠離「聯邦制」或「邦聯制」的國家構想不無關係。


■決定法統的國際因素


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而中華民國政府退居台灣,呈現分裂國家的形態,但中華民國政府的代表在聯合國組織中是「唯一合法政府」,一直到一九七一年十月廿五日聯合國大會議決「二七五八決議案」,其「中國」的「合法代表」身分被取代。


但決議案中"China"(中國)就是國名,文中有「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云云,仍以「中國」為指該國家;如此,則「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如同中國歷史上的朝代名稱,如「大晉」(見《晉書‧元帝紀》)或「大清」等名號。


但是所謂正統或法統,在中國朝代政治是決定在「勝者為王」的原則,至於歷史學家等引用陰陽五行之循環輪替,為王朝捏造政權出於「天命」之合法性,誠屬出於虛構。但目前所遇到的因素,是「國際社會」的介入決定某一政權在「某一地域」的代表性,但為論中國歷史正統者所忽略。話再說回來,這是由於國民黨政府長久沒有統治中國大陸之事實,不能代表該地區之人民。總之,國際社會決定政權的代表性的因素,為當代討論中國歷史時應視為別開世面的因素。


■北京「王朝帝國」式的「領土觀」


然而,「前近代」的王朝國家,是屬於一家一姓之物,但「近代」的國民國家的形成,由世界史看來,為期兩百多年;但國民國家的真正成立,是要看是否該國家已落實「主權在民」。日前以此觀點各別衡量台灣與中國誠屬必要;又以此考量該政權的合法性與否,更屬必要。


首先看中國大陸的政權。儘管北京在聯合國取得國家承認,但由國民黨政府的立場看來,中共仍舊是「叛亂」,李登輝總統在一九九一年四月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並自我界定人民、領土及主權行使範圍,建立邁向國家與國家間的關係,使台、中關係有和平的機會。雖然如此,但仍舊遺留中華民國體制;雖逐步修憲而非制憲,仍不能完全脫卻內戰體制之瓜葛,使北京不時有侵略的藉口。


北京政權受中國傳統觀念的影響,將王朝帝國的領域觀念當做近代國家的領土觀念,而走向帝國主義。王朝帝國除了直轄地之外,有羈糜地區、有附屬國等等,對這些地區本身僅僅是形式上的宗主國。但北京的中國政權及中國人仍要將名義上的屬國或屬地,當做近代國家的領土,則其侵略行為不僅危及台灣,也危及東亞、東北亞、東南亞以及南亞地域;這使得台灣與亞洲共同面臨中國的威脅。這一點是討論「中國威脅論」者忽略的地方。但這種因素並非短期間可以消失。


其次看台灣方面的政情。如上文所說的,自一九九一、九二年的修憲以來,版圖限於台、澎及其附屬島嶼,也逐步落實「主權在民」的原則,到九六年實施公民直接投票選舉總統,逐漸脫離外來政權性格,唯因三個保守的政黨與政府,不能澈底制定新憲法,在長期以來的模糊政策下,不能切斷與中國的瓜葛,致使中國坐大,面臨的威脅日亟。


但是目前台灣仍冠上中華民國國號,在北京政權危機時因台灣有中國名號而對其正統地位發生威脅,則其敵視對象必以台灣為首要目標。有關此點,許多外省人不察,只以反對台灣獨為能事,對台人構成危害。台灣唯有重新制定新憲法,走向一台一中纔有寬廣的國際生存空間。雖然目前已依照「民權在民」原則,但在法理上不備,也是出自「中國思考」留下的台灣危機。


■「人民王朝」面臨


「民族自決的時代」之來臨


北京政權另一感到威脅的是民主化。北京政權統治中國的合法性受到置疑;其一九八二年制定的憲法,將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明記在憲法中:一是憲法所記國家目標,「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其次,憲法依據的政治權力,「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實際上是共產黨中少數人的專政;在法與國家的指導思想方面堅持馬克斯列寧主義與毛澤東思想,實際上是思想統制;為保証以上三項目的的實施,堅持「中國共產黨的指導」,實際上是一黨獨裁。


在王朝時代,中國是一家一姓所有;現在是集團所有,即中國是共產黨員的國家,已非中國人民的國家,換句話說,就是掛著人民之名的「人民王朝」。依照「主權在民」為近現代國家的條件看來,目前的中國仍舊是「前近代」國家。


近現代的國家,人民擁有自決權,在中共建國五十周年的今天,「民族自決」的問題仍舊沒有解決,二十一世紀是「民族自決的時代」,中國共產黨要以武力克服這個問題,必然會把整個中國捲進驚濤駭浪之中,則是可以預測的。


 


1999年10月 第10期

文載自http://www.wufi.org.tw/republic/rep1-10/no10_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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